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落实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主体责任,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准备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迎接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建筑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凡工商注册地在我市(含直管县(市),不含航空港区)注册的、持有效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
各勘察设计企业应在2023年10月1日到10月30日前,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6.0”填报完善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完成动态考核,并在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里提交动态考核资料福鹿会APP,无需报送书面资料及资质证书原件。
我局将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抽取不超过5%的本地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规定或存在其他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或责令整改,整改期限为2024年1月30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省住建厅。原则上,参加2022年度郑州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并获得AAA级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抽查。
3.未按时上报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调查报表的勘察设计企业,重点检查F6福鹿会(中国)官方网站。
受检工程范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完成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
(1)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应于2023年10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监管的《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工程建设项目清单》(以下简称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并于10月30日前上报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总结。
(2)上报的项目清单及工作总结仅需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版(格式要求:项目清单:EXCEL格式;工作总结:WORD或WPS格式)同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注明:质量检查+单位名称),无需报送书面材料。
我局将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组织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重点检查建筑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光纤到户、建筑工程防雷、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执行情况;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挂靠”行为、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行为等。
在纪检组及机关纪委的监督下,从抽查系统中随机抽取受检工程,并上网公示;由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通知受检工程建设单位按照要求上报相应的资料(上报资料应经项目建设单位、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书面确认“上报资料完整有效、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其中,通过《郑州市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申报施工图审查的,无需再报送书面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检查结束后通知报送单位领取资料。各项目资料应一次性报送齐全,该次检查全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单位的任何补充材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双随机行业动态、一公开”检查工作总结。
请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及有关单位确定1名同志作为此次检查联络员,并于2023年10月15日前登录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网上办公-会议回执”上报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已经报过信息联络员的,无需另行报送该次检查联络员)。
联系电线.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pdfF6福鹿会(中国)官方网站F6福鹿会(中国)官方网站F6福鹿会(中国)官方网站